(1)
国家必须致力于高技能的开发和生产体系的创新目标并提供坚实的基础教育,避免教育市场制度所带来的不平等和精英主义。
(2)
教育系统本身必须培养学生在语言、
科学
、数学和信息技术方面具有高水平的基本能力,作为未来工人工作技能持续发展的基础。
(3)
雇主组织也必须致力于高技能形成的目标,因为高技能的形成离不开工作场所,学校和课堂中的职业教育的有效性的局限必须在工作场所中才能克服。
(4)
在工作场所技能形成的过程中,需要制定规则和责任以调控培训的数量和质量,维护培训的社会效益和质量,限制机会主义。
(5)
采取奖励和激励的手段促使劳动力个人愿意致力于高技能形成的目标。
(6)
建立在职学习与脱产培训互为补充的培训制度,有利于高技能形成所需要的经验与理论的结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在它们的文件和报告中,并未直接提到在劳动力与经济发展战略上的低技能平衡与高技能平衡这两者发展路线,但是,它们关于职业教育的政策建议中有相当多的内容是与上述两种发展路线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的,这两种发展路线的提出为我们提供了分析职业教育政策的一种视角。
三、启示
国际组织职业教育政策基本范畴的揭示,对于提高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制定的自觉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价值。在此建议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政策的制定,在依据上述职业教育政策范畴的基础上,做出以下选择:
1
.在坚实的普通教育基础之上,学校职业教育与非学校职业教育和培训协同发展;,
2
.职业教育的经济效益目标与社会公平目标并重;
3
.就业导向与以人为本兼顾;
4
.继续坚持国家主导,发挥市场力量和民间力量的积极作用;
5
.从劳动力低技能平衡的发展路线向高技能平衡的发展路线转轨;
6
.立足本土需要,批判性地借鉴国际经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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